撰寫:莫昭友醫生(施達中國事工顧問)
舊約聖經中的路得是個不折不扣的弱勢寄居者,她因爲愛顧婆婆,選擇離開祖家摩押地,遠走他鄉以色列,一個她明知不歡迎摩押人的地方。
路得大概生於公元前1,100年或更早的年代,是巴勒斯坦以東的摩押人,在神的選民以色列看來是世仇民族,因爲在她之前數百年,以色列人自己曾經淪爲難民,在曠野漂流的時候,經過摩押地,摩押王雇用先知巴蘭,要咒詛以色列人,務求趕盡這大批威脅本地的難民(民數記24章1–6節)。又有一次,以色列人被一羣摩押女子引誘,行淫亂、跪拜摩押的神,以致以色列的真神耶和華發怒降瘟疫,死了二萬多人(民數記25章1–9節)。後來以色列的法律也規定
「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意指不可締結政治聯盟)」(申命記23章3、6節)。
基於以色列排外的文化,很多人解釋路得故事的教訓常着重於一個外族寡婦路得如何幸運地得到以色列人給她各種好處,例如:婆婆拿俄米影響或帶領她相信耶和華、又帶她投靠以色列人、耶和華奇妙地領她到近親波阿斯的田裏拾穗、波阿斯對她厚待、拿俄米用妙計指引她接近波阿斯、波阿斯迎娶路得更是恩重如山……等等。這一切得以發生,當然是因爲路得願意放棄舊有的異邦信仰,歸向真神耶和華。
然而,剛好相反,故事的重點其實在於路得爲拿俄米、波阿斯和以色列人帶來莫大的祝福!讀者應留意作者用了一個很重要的字──「恩/恩待」(原文音譯chesed)來形容神與路得有着同樣的特質,也要留意相關經文的細節與解釋方法,才能看出究竟。
Chesed 是舊約聖經裏極重要的一個字,基本意義爲「忠誠的愛」;指兩者之間爲建立、延續某種特殊關係,作出承諾,甚至約法三章,訂明責任與義務,雙方須誓守承諾,按約定彼此忠誠相待,永不改變。這種精神和態度就是chesed。聖經啓示耶和華本性中滿有這種「忠誠的愛」;祂既選召以色列人成爲自己的子民,發展了一個特殊的關係──「我要以你們爲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神。」(出埃及記6章7節),便與百姓立約以確保關係永續,又承諾永遠守約,就如申命記7章9節說的「耶和華──你的神……是信實的神;向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chesed),直到千代。」詩篇136篇重複頌唱的就是「因他慈愛(chesed)永遠長存」。同樣,身爲立約的另一方,子民當然必須對他報以「忠誠的愛」,以他爲唯一當敬拜的真神。
此外,子民彼此之間的關係也受約法的規範,須同樣以「忠誠的愛」彼此對待,盡上應有社會責任,才能建立一個法治公正的社會。公元前八世紀的先知彌迦因見社會關係破壞殆盡、無法無天,便發出金石良言:「行公義,好憐憫(chesed),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回頭看路得記,chesed 這字出現了三次,即1章8節、2章20節和3章10節。次數不算多,但chesed 的精神與表現卻貫穿了整個故事。
1章8節 說:「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即:用chesed 對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原文雖無第二個「恩」,但意思明顯)已死的人與我一樣!』」。
若觀察上下文,讀者可以找到幾個要點:第一,當拿俄米的丈夫和兩個兒子先後死去,1章3、5節說:「剩下婦人(拿俄米)和她兩個兒子」、「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强調的是拿俄米的慘况,而不是兒婦們的慘况,最需要幫助的是婆婆而不是兒婦們。所以後來的對話裏道出兒婦還有機會改嫁,開始新家庭,婆婆却什麽機會都沒有了。
第二,1章6、7節兩節指出拿俄米是「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所以「要從摩押地歸回,要回猶大地去」。這裏描述的是神與百姓立約的關係,意指神已在履行對百姓的諾言,賜予糧食;當初她與家人離開祖家是因爲饑荒,現在情况改善了,就期望回老家──立約的羣體裏,重獲神的眷顧。她期望也就是第8節說的耶和華的「恩待」。
第三,拿俄米自己期望回鄉重享神的恩待,同時也很希望兒婦們得到神的恩待,因爲她很感激她倆過去恩待自己和兩個兒子;但她認爲摩押的寡婦不可能在以色列這充滿排外文化的群體裏被接納,所以力勸她們回娘家另嫁,這應該是她們得到神恩待的最佳辦法。
第四,拿俄米對兒婦們有很强烈的責任感,無奈真的無可能自己再嫁夫、生子,以維持與她們的關係。因爲未能盡此責任,她甚是愁苦,認爲是耶和華伸手攻擊她(1章11–14節)。就是回到猶大以後,她也常把這責任放在心上,當有機會時便用計把路得「介紹」給波阿斯,讓路得可以安身享福(3章1節)。作者這樣說故事,在表達神、人之間,和人與人之間的「忠誠的愛」何等重要,如何實現這樣的愛,真是煞費苦心,也是整個故事的關注。
第五,路得對拿俄米付出了深厚的「忠誠的愛」。婆婆勸她回本國時她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哪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裏死,我也在那裏死,也葬在那裏。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作者極力重複表達的是路得拼死要做婆婆的忠實跟隨者,而不是她對耶和華有怎麽樣的信心。
Chesed 第二次出現是在2章20節。當拿俄米聽到路得述說受波阿斯的厚待時,她說:「願不斷施慈愛 (chesed)給活人和死人的耶和華賜福給他……這個人是我們的親人,有買贖權的一位近親。」(2章20節,按《新譯本》,意思較和合本清楚);這裏與她在1章8節說的同樣是指耶和華的慈愛。本來拿俄米剛回猶大時覺得神的慈愛只是暫時性的,當時她說:「我滿滿的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1章21節)但是波阿斯的出現並他對路得的厚待,使她希望重燃,因爲想到可能這位近親願意承擔責任,幫助兩個無依的寡婦;於是重提並積極盼望重享耶和華「忠誠的愛」。讀者讀到這裏,大概也引頸期待,要看以後故事如何發展,究竟怎樣證明耶和華的愛是從不間斷的?
Chesed 第三次出現是在3章10節。當時,夜半裏路得對波阿斯「求婚」,後者回答說:「我女兒,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表現的愛心 (chesed) 比起初更大,因為年輕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新譯本》)。這說法有三個重點。第一,它跟上文2章20節拿俄米說的「願不斷施慈愛 (chesed)給活人和死人的耶和華賜福給他」很相似,表明耶和華與路得對人都有「忠誠的愛」,而他們的愛是前後不斷,甚至是(按波阿斯對路得的說法)越來越大的。這才是整個故事裏對路得最重要的評價,也是讀者(包括以色列人與後世的人)學習的方向,而不是一般所說的她如何離開異教、歸依真神。第二,路得若單爲個人利益着想,大有機會找個年輕人再婚,但她遵行了婆婆的吩咐(3章5節),主動向波亞斯求婚;她做的主要是爲婆婆而做。第三,她沒有「跟從」少年人這說法也對應了先前拿俄米勸阻兒婦說「爲何要跟我去」(1章11節)、勸路得「跟着你嫂子回去」(1章15節),和路得誓言「不要催我回去不跟從你」(1章16節)的幾次對話,都在强調路得對婆婆的忠誠。
再看下去,在波阿斯安排贖地和路得的婚事的過程裏,看到的當然是他也很願意盡上近親的責任,他也確實對路得的印象十分好,但沒有說他如何戀慕路得、「非卿不娶」的感情;他用的是一個公事公辦、按章處理的手法,讓另一個更有優先權的親屬先來决定(4章1-6節),他若願迎娶路得就最好辦了。波阿斯與路得對親人都有「忠誠的愛」,但相比之下,波阿斯的取向是按照法律要求,盡以色列人應有的責任,而路得的愛,卻是完全超越了法律和種族的界綫;從路得的榜樣,讀者應瞭解耶和華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也被提醒對鄰舍如何盡心盡力擔當愛的責任。
然而,故事還沒說完。這故事發生於「士師秉政的時候」(1章1節);那時代「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師記21章25節),一方面沒有健全統治制度,另一方面人民各按己見而行,結果就是一個充滿內亂外患的時代,是極需要耶和華按應許對子民施展「忠誠的愛」的時代,唯此才能達到安全、穩定、和諧的狀况。故事告訴讀者耶和華也的確回應了時代的需要,施展了祂「忠誠的愛」;意想不到的是祂選擇透過路得這個寄居者、異族、外人、窮寡婦、無助者來改變以色列族的命運,也因她有異乎常人的愛,從她的後代生出了以色列族最偉大的君王大衛(4章17-22節),爲以色列國帶來無限希望,這才是故事的結局。
不單如此,自此以後,萬世萬族的人也能受惠於神與路得「忠誠的愛」,因爲可以跟隨耶穌基督──神的兒子,也是「大衛的子孫」(故亦是寄居寡婦路得的子孫;馬太福音1章5、6節),他曾離開天家,寄居巴勒斯坦、埃及,拼死成就救恩,凡接待他的,都可成爲神的兒女(約翰福音1章12節)。
按此,跟隨聖經信仰、遵從耶穌福音的信徒,一方面要用愛心接待寄居者,因爲這本來就是應該作的;而且,誰知道甚麽時候「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希伯來書13章2節),爲自己和社羣帶來意外的福氣?另一方面,也要知道自己其實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彼得前書2章11節),不以爲神賜的資源、物質爲永遠私有的,更多的跟有需要的人分享,便更能建立慈愛、公平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