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oll Top

從神的主權看整全使命

作者:莫昭友醫生(施達中國事工顧問)

面對世上眾多苦難,信徒慣常以憐憫回應,表現於慈善施予和服務;但因為苦難問題太重,不易解決,所以總是覺得最重要的還是向人傳福音,人信了耶穌,便可靠主在苦難中忍耐、在羣體中得安慰,更可死後上天堂,永離苦難。不過,這樣的想法是對神給信徒的使命的一種很片面的理解。

神給信徒的使命本是個 「整全的使命」,我們可循聖經的兩個主題扼要來理解:第一、神自己的使命,那是信徒使命的模範;第二、神的使命就是天國的使命,意指神要實踐祂的主權,改變天地;信徒也當以順從與見證神的主權為任。

神自己的使命

神有自己的使命與計劃,歷代以來不斷工作。起初祂創造美好的世界,把管理自然界的重任交給人類(創世記1章26-30節)。神也為人類的福祉提供必須的條件。

人類犯罪,破壞了神與人、人與人以及人與自然界的關係(創世記3章17,18節)。此後,神進行救贖與更新的計劃,這計劃不止於拯救人類,更涵蓋了天地萬物,使它們都與自己和好,這就是神藉着耶穌十架流血來達成的(歌羅西書1章20節)。最終,神要更新這個殘破的物質世界,造成新天新地(啟示錄21章1,5節)。

神(與耶穌)的使命,從創造到管理、救贖及更新,都關係到整個天地萬物的美好與和諧的發展,可說是範圍至大,無所不包,遠超人類慣常只對自己的社會與個人的關顧。耶穌受了神給的使命,以此為模範,把相同的使命交給門徒(約翰福音17章18節),那麼門徒的使命也必然要關顧萬物、環境與社會了。當然,人不可能做神所做的所有事情,但作為僕人,信徒必須按照「大老闆」的計劃來做。所以,信徒不能把使命限於傳福音、拯救靈魂與建立教會這些傳統的理解。

天國的使命

神創造的世界本來美好,人類應好好管理。但魔鬼與人類違抗祂的主權,罪惡就破壞了整個世界。貫穿整本聖經的一個主題就是神要把祂的主權全面落實在墮落的世界裏,舊約的說法是「神作王」(詩篇47篇8節;146篇10節;歷代志下9章8節;以賽亞書24章23節),新約則說「天國的使命」(馬太福音3章2節;4章23節;使徒行傳1章3節;歌林多前書15章24,25節;提摩太後書4章18節)。舊約的福音就是公義的神作王,典範是把被擄的人民從強權轄制中釋放(以賽亞書52章2至7節;另參羅馬書10章15節)。 新約的耶穌,其工作的第一步就是證明他能從魔鬼手裏奪取萬國的管治權(路加福音4章5-8節);他說在天國中人人可得日用飲食(馬太福音6章10,11節),因為天國的「國策」要求富人與窮人分享財富(馬太福音19章16-23節)。到末世的最後階段,神與基督將共掌普世王權(啟示錄11章15節)。

如此看來,信徒常念誦的「大使命金句」(馬太福音28章18-20節)的意義比單說為「傳福音」就深遠得多了。耶穌給門徒的使命是向普世人民見證耶穌的至高權柄,促使他們服在這權柄下過新生活。

總括來說,信徒在苦難世界中的使命,不應自限在傳福音、拯救靈魂、施捨與服務的層面,更應遵從神自己的使命,關顧整個世界、環境與萬物;也要配合落實神的普世治權,把它推廣到人類生活的每一個範疇,包括個人、社會、政治、經濟、宗教與環境等層面。

今期《呼聲》目錄